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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

简介:

简介/《法律文书》《法律文书》课程说明 法律文书课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必修专业基础课。它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性质和特点的应用写作课。 课程学时本课程课内学时数为54学时,3学分,一学期开设。 课程宗旨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达到使...

课程描述

简介/《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课程说明 法律文书课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一门必修专业基础课。它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性质和特点的应用写作课。

课程学时

本课程课内学时数为54学时,3学分,一学期开设。

课程宗旨

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达到使学生能用会写各种法律文书的目的。

课程特点

本课程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一是综合性。法律文书课是一门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应用写作课,具有写作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综合应用的特点。它既要以写作的基本规律和知识为指导,讲授各种文书的写作知识,又必须以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依据,阐明法律要求必须写清的各种要素。 二是实用性。法律文书既是法律活动运作的工具,又是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或结论。各项法律活动都离不开法律文书的使用,而任何一种法律文书的写作又都有十分明确具体的实用价值。它既不是泛泛地宣传某种文字,也不是盲无目的地写作某种内容,而是为了解决特定的、具体的法律实务问题。 三是技能性。

本课程的开设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际写作技能。它不仅要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同时还要使其掌握写作各种法律文书的实际技能。因此,在本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配合必要的写作演练,以有效提高学生写作法律文书的实际能力;在课程考核中,亦应把学生实际写作能力的高低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学习)媒体是以文字教材为主,以音像教材及其他媒体为辅。

课程教材

本课程的文字教材为《法律文书教程》,由中国政法大学宁致远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教材是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刑法、合同法等几部重要法律修订后,各司法机关、法律组织对本部门的法律文书格式作了重大的修订增补后而编写的教材,完全反映了各司法机关、法律组织的文书变化和修改情况,是一部内容全新、更加符合实际部门需要的法律文书写作教材。本教材全面、系统地讲授了法律文书的基本写作原理(总论部分)和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文体分论部分),是本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基本依据。 另外,为增强学生对文书制作的感性认识,课程组还编写了一本《法律文书参考资料》,选编有部分文书格式及实例,以便于学生对照着开展写作练习。《法律文书参考资料》同样由宁致远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课程的音像教材为IP课件,共9学时,由电大在线远程教育技术有限公司制作,主讲教师为宁致远教授。《法律文书参考资料》、IP课件及电视直播课堂、网上答疑等均为辅助性质,不能替代对文字教材的学习和掌握。

考核

 本课程的考核由平时作业考核与课程结业考试共同组成。平时作业成绩的平均值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未完成50%以上作业者和无平时作业成绩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 课程结业考试实行闭卷考试,由国家开放大学统一组织命题。卷面成绩按8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试卷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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